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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琉球鄉天南國民小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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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縣政府補(捐)助各項計畫經費執行結果須填具經費結報表,如有賸餘,其賸餘應按補助比率一併繳回,請查照辦理

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
說明:

一、以縣款核定補助者,於活動辦理後經費核撥結報為原則;例外可參「中央各機關對地方政府計畫型補助款之撥款原則」第二點規定按補助計畫金額級距辦理,於經費執行結果如有賸餘,其賸餘應按補助比率一併繳回。

二、倘補助經費來源為中央補助款,須依中央核定補助計畫規定專款專用、覈實辦理。

三、檢附「(機關)接受屏東縣政府補助(委辦)經費結報表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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